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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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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BUILDING&NET NU&NET Date:
2015-06-15 16:38: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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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编制《崇明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环评内容。 本文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园区规划概要 名称:崇明工业园区 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崇明新城的西北部 规划内容:园区规划总面积为9.97平方公里,园区四至范围为东至西门路、北至老南横引河、南到北门路(西段至长江)、西至元六港以东规划路。园区从东至西分成I期、II期、III期分别开发。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1)公众可点击相应链接进行查阅 (2)查阅期限:项目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提出宝贵意见。 4、评价机构和规划组织编制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规划组织编制机构概要 机构名称:崇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西门路799号 联系人:郁先生 联系电话:69625811 (2)评价机构概要 评价机构名称: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5号 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 评价机构联系人:秦女士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62549700-772 邮箱:ndrihj@163.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等。 6、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信函请寄至:上海市武宁路303号环境院收(邮编:200063),请在信封上注明“崇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的环保意见”,信函中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我要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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