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广铁管段)建管甲供物资(第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8-5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广铁管段)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南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7〕408号)批复同意立项,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843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已完成,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管中心以《关于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广铁管段)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7〕202号)审核合格;施工图预算以《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关于报送关于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广铁管段内)施工图核备预算的函》(广铁计函〔2017〕787号)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设计鉴定中心核备;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毕,经集团公司审核合格并以《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关于报送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怀化至塘豹段)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核备的函》(广铁建函〔2017〕731号)报铁总备案。项目业主为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项目资本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银行贷款占50%。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空调、声屏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焦柳铁路怀化至柳州段(广铁管段)即怀化至塘豹段,位于湖南省西南部怀化市辖区。线路自怀化市区引出,向南经过中方县、洪江市、会同县、靖州县,至通道侗族自治县塘豹,全长169.324KM,设有21座车站。主要包括桥梁加固,太阳坪试验桥2-24m梁体更换,隧道整治,平改立工程,中方、会同、艮山口3个车站增加股道,安装防护栅栏,黔城、靖州综合工区的站场土石方工程、轨道工程、货物站台工程等,既有站场电化改造引起的站场土石方工程、轨道工程、货物站台工程。电气化引起的房屋、通所道路、场平土石方及附属工程,新建牵引供电系统,电力改造工程,车站信号、信息及通信G网改造,黔城站站房及相关工程。投资概算总额180400万元。建设总工期36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2个包件,包括:空调、声屏障。 2.3招标内容:详情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每个标段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4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北路447号 邮编:418000 联系人:邹学敏 电话:0745-2187543 传真:0745-2187543 电子邮件:gtlzzh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怀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账号:1881610104001088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刘工(售卖标书)、区工、温工 电话:13600487989、020-87623263 传真:020-61335253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2018年10月19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备注 1 JLDG03 屋顶式风冷热泵型空调机组 制冷量182.4kW,制热量184.8kW,风量25000m³/h,机外余压400Pa,380V/60.3kW,噪声81dB(A),外形尺寸不大于(长x宽x高):6000x2300x2400mm,设备重量不大于3400kg,内置静电除尘净化装置,制冷剂R410A 组 2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制造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所投物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所需物资。屋顶式风冷热泵型空调机组、机房专用空调须提供同系列产品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屋顶式风冷热泵型空调机组、机房专用空调须具有同系列产品CRAA证书,机房专用空调机组必须提供3C认证。 3.生产能力:制造商须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能够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出具近两年(2016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制造商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或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的等值外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所投物资制造商须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同类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内在铁路站房或地铁或机场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7.履约信用: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OEM产品。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报名时需携带单位授权书原件,如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携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黔城站 2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吹出型 总冷量13.2kW,显冷量11.9kW,380V/4.4kW 台 15 3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吹出型 总冷量4.4kW,显冷量4.0kW,380V/1.8kW 台 20 4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吹出型 总冷量6.6kW,显冷量6.0kW,380V/2.3kW 台 30 5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吹出型 总冷量8.0kW,显冷量7.2kW,380V/3.0kW 台 11 6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吹出型 总冷量10.1kW,显冷量9.1kW,380V/3.5kW 台 23 7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吹出型 总冷量13.2kW,显冷量11.9kW,380V/4.4kW 台 23 8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吹出型 总冷量4.4kW,显冷量4.0kW,380V/1.8kW 台 24 9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吹出型 总冷量6.6kW,显冷量6.0kW,380V/2.3kW 台 36 10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吹出型 总冷量8.0kW,显冷量7.2kW,380V/3.0kW 台 14 11 机房专用空调分体式吹出型 总冷量10.1kW,显冷量9.1kW,380V/3.5kW 台 10 小计1 208 12 JLDG04 复合吸声板 3960mm×500mm×140mm m2 40710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投标物资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有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同类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同类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以来)的铁路项目(含城际轨道)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提供相应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处室出具的投标同类物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其它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自主知识产权证书或委托授权书)。 小计2 40710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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