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动车段高级修扩建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8-59 1.招标条件 广州动车段高级修扩建工程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广州动车段高级修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7〕93号)批复同意立项;《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广州动车段高级修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8﹞553号)批复同意初步设计。工程施工图已完成,并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广州动车段高级修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核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设函﹝2018﹞202号)批复同意;施工图预算以《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广州动车段高级修扩建工程施工图预算核备的函》(广铁计函﹝2018﹞790号)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鉴定中心;《关于广州动车段高级修扩建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一批)招标计划的函》(物函〔2018〕78号)批复招标计划。 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总公司、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广州动车段高级修扩建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广州动车段高级修扩建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与佛山市顺德区北窖镇交界地带的古东村、古西村至三桂村境内,距广州南站6km。 本次新建4线4列位四五级修库、6线12列位整车调试库、6线单元调试库,裙底板检修存放库,构架检修库、改造2线4列位三级修库,局部改造既有四五级修库,扩建转向架检修库及其他配套设施;新建高级修车载信号设备检修车间;新建动车段110KV配电所。改扩建完成后,2020年检修能力达到配属400组动车组的高级修,2030年检修能力达到配属750组动车组的高级修。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为架车机。 2.3招标内容:详情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每个标段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15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983号广东省通信科技大厦北塔6-10层 邮编:/ 联系人:林旭生 电话:020-61349378 传真:020-61349304 电子邮件:37598373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刘工(售卖标书)、区工、温工 电话:13600487989、020-87623263 传真:020-61335253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2019年1月18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包件名 物资名称 技术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备注 1. DGXWZ-01 架车机 移动式架车机(托头改造) 见技术规格书 组 6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6年-2017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两年(2016年-2017年)营业额均不少于3000万元;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类设备安全良好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动车运用所或动车段须具有架车机设备的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在评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 单车地坑固定式架车机改造 见技术规格书 组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