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红狮保障房H、J、K、L栋配套用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顺县红狮保障房H、J、K、L栋配套用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18)1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顺县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建设资金为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丰顺县汤南红狮岭 2.2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一座38.94m²公变房电房,购置安装一台1×1000KVA干式变压器(服务H、J、K、L保障房)及其他附属设施。 2.3招标控制价:2247313.00元。 2.4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资料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①机电设备的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和售后服务能力;②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类);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备供应商为联合体牵头方,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格式按本公告附件1); 3.5信誉要求 3.5.1自2018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或行政处罚记录; 3.5.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6现场踏勘。因本项目施工场地情况特殊性,为保证该项工程的顺利安全进行及投标报价文件时的准确性,要求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踏勘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证原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彬芳大道旅游总公司5楼<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核实相关原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取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文件后,到现场踏勘并拍摄具有特点代表的照片再到招标人处盖章确认(招标人处盖章确认时需出具现场踏勘的照片,现场踏勘照片需真实有效,不得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现场勘查证明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2); 3.7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投标单位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投标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4.1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须提供); 4.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双方须提供); 4.3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4.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双方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执业证,拟派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类),及以上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18年10、11、12月份)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4.7自2018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或行政处罚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9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 4.10现场勘查证明复印件。 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自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自资料各自盖章),原件校核(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扫描的除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ggzy.cn可下载)。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1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持上述要求的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共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8时40分至2019年2月15日9时00分,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于2019年2月15日9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媒体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顺县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丰顺县汤坑镇顺和路51号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彬芳大道旅游总公司5楼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3-6188344电话:0753-2393949 2019年1月16日 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丰顺县红狮保障房H、J、K、L栋配套用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5.联合体各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监理的指令、指示和通知; 7.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方)负责工程所需机电设备的生产/采购、供应及售后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一式六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二份。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协议书后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2:现场踏勘证明书(格式) 丰顺县红狮保障房H、J、K、L栋配套用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投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号:,已对丰顺县红狮保障房H、J、K、L栋配套用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了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相关证件已核查。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兹证明投标单位已到现场踏勘。 丰顺县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 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 丰顺县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 本公司在丰顺县红狮保障房H、J、K、L栋配套用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投标中所提交的各种材料(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中递交的一切证件、证明等)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如本公司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意列入不诚信企业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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