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东车站管控一体化建设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9-1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益阳东车站管控一体化系统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局集团公司以《关于益阳东车站管控一体化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函》(计长函〔2018〕0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益阳东车站管控一体化系统建设工程招标计划已经批复(物函〔2019〕27号),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益阳东车站管控一体化系统建设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将益阳东车站TDCS系统改造为基于CTC3.0软、硬件架构的车站管控一体化系统,增加车站计划管理、接发列车作业流程控制、进路错办卡控、调度命令管理和数据平台管理等系统功能,并涉及相关接口修改、站间闭塞系统改造等工作。 项目总投资820万元,建设工期10个月 2.2招标内容:详情请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03日至2019年0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包件的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于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更换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06月28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56号 邮编:410007 联系人:欧阳孝贤、晏池宝 电话:0731-82624608、82624718 传真:0731-82624608 电子邮件:gtcszhbw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刘工(售卖标书)区工、温工 电话:13600487989、020-87623263 传真:020-61335253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2019年5月31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物资设备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备注 YY-1 CTC设备 车站CTC3.0分机设备(含终端、安全设备) 详见技术规格书 套 1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CTC)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投标物资(CTC)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或销售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出现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质量保证能力:制造商需提供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须具有由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制造商须具有近三年内(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至少一项投标物资在铁路行业的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投标人(制造商及代理商)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制造商及代理商)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包件。 9.其他:全部产品不接受OEM代加工及贴牌产品,投标人须做出承诺。 中心软件接入修改(含数据库、行调台、报部接口软件、复示及远程终端软件修改) 项 1 与既有TDCS2.0服务器数据交互修改(含应用、通信、接口服务器和车次追踪软件修改) 项 1 新设CTC3.0应用服务器软件 项 1 新设CTC3.0通信服务器软件 项 1 新设CTC3.0接口服务器软件 项 1 邻站透明软件修改 站 6 车站信息网络安全设备 套 1 新设CTC3.0应用服务器 台 2 新设CTC3.0通信服务器 台 2 新设CTC3.0接口服务器 台 2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物资设备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备注 YY-2 计轴设备 计轴设备电子接线盒 详见技术规格书 个 2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物资生产和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国内产品须具有《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3.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或销售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和2018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出现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质量保证能力:制造商须提供完善有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具有CMA认证标志的检验合格报告。 6.供货业绩:制造商须具有近五年内(2014年5月至2019年4月)至少一项投标物资在铁路行业的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投标人(制造商及代理商)近两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制造商及代理商)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包件。 9.其他:全部产品不接受OEM代加工及贴牌产品,投标人须做出承诺。 计轴设备传感器(含备品) 对 3 站间闭塞计轴室内设备 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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