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西江大堤(桩号4+800~11+330堤段)加固及环境整治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西江大堤(桩号4+800~11+330堤段)加固及环境整治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公〔2016〕11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西江大堤古劳水乡景区(桩号4+800)至利丰路口(桩号11+330)段6.53公里堤段进行加固,包括加宽培厚、扩宽道路、增设绿道、环境整治及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其中,西江大堤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2级堤防;道路参照市政相应标准建设,道路路面宽18米,双向4车道沥青路面,设计车速度40公里/小时。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1080.97万元。 2.2招标范围:鹤山市西江大堤(桩号4+800~11+330堤段)加固及环境整治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施工期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对比检测工作及基桩、管道、金属结构的专项检测工作。 2.3服务周期:约24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资质范围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和量测四个类别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3.5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 3.6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或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或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并在通报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2)本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6款的证明资料。 4.2以上资料须按顺序统一用A4纸打印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经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原件退回。另外,单独提供已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自行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4.3时间: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当天):2018年11月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交易中心1楼电子屏幕的通知,下同); 5.2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日9时0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项目公告和后续信息公示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 地址:鹤山市古劳镇十八丈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750-893991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2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18922773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