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场所改造项目及市委大院消防整改二期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场所改造项目及市委大院消防整改二期建设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8]629号、穗发改[2017]7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建设资金来自广州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场所改造项目及市委大院消防整改二期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含项目管理)。 2.2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3号、越秀区法政路30号。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2.3.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3.2项目规模: 所包含子项项目名称 工程建安费用(万元) 规模 招标控制价(万元) 广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场所改造项目 5652 广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场所改造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3号,总用地面积约1.1万㎡,总建筑面积约2.6万㎡,最高建筑(发展大厦)层高19层,高度63.9米;本次改造为:拆除现状综合楼及临街商铺共1907㎡,同时对现状活动大楼、综合管理楼、发展大厦等23879㎡现状建筑进行外立面改造、室内装饰装修改造、电气照明系统改造、给排水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综合系统布线、电梯更换以及室外绿化改造等。并利用综合楼及临街商铺拆除后空间新建室外网球场、室外广场等。项目总投资估算67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8万元,预备费320万元。 153.97 市委大院消防整改二期建设项目 2431 市委大院消防整改二期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30号。市委大院室内消防设施改造涉及现有建筑42849.62平方米(含二号楼、三号楼、四号楼、五号楼及附属礼堂、六号楼、多层停车库、自行车棚),最大单体改造面积22773.74平方米,增设一台消防电梯(含电梯井土建工程),室外消防设施改造包含消防泵箱(有效容积440平方米)及配套管网,以及大院内部分建筑物拆除;项目总投资2920万元,其中工程费2431万元。 74.11 2.3.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28.08万元(其中广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场所改造项目为153.97万元,市委大院消防整改二期建设项目为74.11万元)。 2.4监理(含项目管理)范围:负责本招标项目可研范围所有工程内容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含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计划及统筹管理:统筹及协调项目各层面、各参建单位、各项工作的关系;编制项目总控计划,经招标人审定后,跟踪项目总控计划实时情况,如计划出现偏差,分析偏差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报招标人审批。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各项工程管理办法及制度。 (2)需求管理:对项目建设功能、规模、标准进行充分研究,实施过程中与招标人、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将业主的功能需求落实到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造价文件中。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分析,了解场地周边情况,如交通、临时设施、施工条件向承包人作好交底工作,会同承包人共同研究施工组织方案的可行性。 (3)报批报建管理:组织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做好报批报建管理工作; (4)设计管理: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协助招标人制定设计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明确设计管理的工作目标、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等,使工程项目建设达到预期的质量、工期和经济目标;参与设计方案评审或专家论证会,提供相关优化意见,跟踪方案设计优化意见的落实及修改情况,并跟进设计工作进度。 (5)施工监理:对工程建设各项内容实施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设备监造、会同施工单位编制检测(监测)方案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2.5监理服务期:工程监理服务期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有权审核部门审定之日止。包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 2.5.1广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场所改造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期暂定21个月(含结算时间); 市委大院消防整改二期建设项目监理(含项目管理)服务期暂定36个月(含结算时间)。 注:市委大院消防整改二期建设项目涉及7栋独立建筑物,各栋建筑物之间较为分散。本项目各建筑物监理工作将分批进行,暂定工期36个月不为监理工作的连续时间。各栋建筑物的具体进场时间以委托人发出进场通知为准,中标单位需按各栋建筑的建设内容组织相关监理人员进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④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⑤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附件二)。 4.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1月27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4.2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4.2.1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2.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8日00时00分至2018年11月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自行网上报名,并按本公告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及附件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择优评分资料)要求内容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附件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择优评分资料)为择优所用资料,投标申请人如在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没有该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4.2.3资格审查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日14时00分; 4.2.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4.2.4.1投标申请人解密:投标申请人在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半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申请人原因造成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申请人未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投标人网上报名及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工作流程操作步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018年9月版)》。(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 5.其他补充条款 5.1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5.2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房建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报名截止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综合得分择优详见附件五《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择优表(业主评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邮编:510000 联系人:郑工 电话:020-2290568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广场B1-2栋12楼 邮编:510000 联系人:李振胜 电话:13512782361 电子邮件:o-okoma@163.com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2905684;监管电话:020-28053283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如招标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程招标监督机构等提出复查投标资料原件的,我方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或提供核查的原件不齐全或者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的,我方将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等。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2018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