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越楼围、罗江围堤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EPC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越楼围、罗江围堤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经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公[2019]10号文进行立项批复和招标核准,建设资金在政府性基金中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鹤山市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的主要任务进行堤路改造和环境整治,提升越楼围、罗江围的整体景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堤路改造全长7243m、现状路面“白改黑”、对病害路面处理后加铺不小于10cm的沥青。其中越楼围改造标准段宽度9m(两侧0.5m宽土路肩、6.0m宽车行道、2.0m宽人行道)、罗江围改造标准段按现状宽度,增加路缘石; 2、对堤防薄弱段(桩号L0+800~L2+700)进行充填灌浆; 3、对堤路及坡面进行景观的升级改造,景观绿化面积约43000m2; 4、对沙坪河下游原有三座旧桥梁(连南桥、三夹桥、新社桥)路面和栏杆、竹树坡驿站、沙坪河一期试验段等进行提升改造等。 工程估算总投资约7866.46万元,其中:单项工程6557.89万元,设计费(含基本勘察及测量收费):240.43万元。工程采用EPC模式,建设总工期为270天(其中设计工期40天,施工工期230天)。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含基本勘察及测量)、施工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EPC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以上资质;(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EPC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3拟任施工负责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①若属广东省内企业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含二级)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②若属广东省外企业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一级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应为市政类高级工程师。 3.4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至少还应包括: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各1名,上述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5上述人员都应具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材料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 3.6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 3.7投标申请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方)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拟投入的项目设计及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的在册人员。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2)本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8款的证明资料。 4.2以上资料须按顺序统一用A4纸打印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经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原件退回。另外,单独提供已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自行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4.3时间:2019年2月20日~2019年2月2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当天):2019年3月12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7开标室(具体详见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交易中心1楼电子屏幕的通知,下同); 5.2开标时间:2019年3月12日9时0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水利工程项目管理所 联系地址: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号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50-893991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2楼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8922773083 2019年2月20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鹤山市越楼围、罗江围堤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EPC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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