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纵二路(长风北路-创新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纵二路(长风北路-创新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增开函【2017】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30%由增城开发区财政统筹,其余70%通过融资解决,招标人为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纵二路(长风北路-创新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西南部,北接创新大道,南接长风北路。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1)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926.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975.51万元。位于开发区西南部,北接创新大道,南接长风北路。道路全长400米,红线宽40米,双向6车道,中央分隔带宽5米,机动车道宽各12米,人行道宽各4米,绿化带宽各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建设沥青道路工程、照明、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管廊、绿化等工程。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项目总投资约2926.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975.51万元。位于开发区西南部,北接创新大道,南接长风北路。道路全长400米,红线宽40米,双向6车道,中央分隔带宽5米,机动车道宽各12米,人行道宽各4米,绿化带宽各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建设沥青道路工程、照明、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管廊、绿化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相关报名手续。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0日00时00分至2019年3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00:00至2019年3月13日10:00。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9时45分至2019年3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开标1室。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http://www.zc.gov.cn/)的“/)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南香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香山大道2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260396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20-83828358转611 201年月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