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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网站首页 >> 频道首页 >> 广州自来水公司大金钟加压站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基 本 资 料
工程编号: JG2022-17562
工程名称: 广州自来水公司大金钟加压站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工程类型: 设计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省市: 广东 所在地区: 广州
招标单位: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2-11-23 16:11:30.0 浏览次数: 955
详 细 内 容

广州自来水公司大金钟加压站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广州自来水公司大金钟加压站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JG2022-17562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3日0时0分~2022年12月13日10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5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77.637065
投标人资格条件:资质条件:承包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①小点的设计资质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②、③、④小点任一种的勘察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④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及测绘资质(专业含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勘察、设计资质相应要求如下:承包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①小点的设计资质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②、③、④小点任一种的勘察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④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及测绘资质(专业含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并为60周岁或以下(至2022年11月,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在职人员。需提供职称证及资格证书及由投标人(主办方)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人(主办方)为其缴纳2022年6月~2022年11月(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注:1、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10时30分-2022年12月13日12时0分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23日0时0分-2022年12月13日10时30分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熊工代理联系人:方小姐联系方式:020-87159014代理联系方式:1356013048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20-88521061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广州自来水公司大金钟加压站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自来水公司大金钟加压站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广州自来水公司大金钟加压站建设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2.2工程位置:广州市
2.3工程范围:大金钟加压站供水规模暂定为40万m³/d,时变化系数1.2,最高时供水量约20000m³/h,平均时供水量约16667m³/h。新建建、构筑物包括清水池、吸水井、半地下式泵房、电控室、次氯酸钠投加室、值班室和供水抢修及服务中心一座等建构筑物。
以上为暂定规模,最终工程规模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由于该工程为给水加压站建设工程,预计综合地下管线探测总长度不超过20公里。
2.4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200天。
具体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物探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测量工作,提交成果文件(含实验数据),完成报批工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报建图、方案设计,同步征询园林、水务、道路等相关单位意见;方案确定后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完成规划报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6招标内容:
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地下管线测量)、岩土勘察,包含勘察相关工作进场的行政报批、分别与规划测绘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等工作。最终以满足设计、施工图文件审查及其他相关专项报告要求为准。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工艺方案修改及比选,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初设阶段的海绵城市专篇编制,智能设备系统设计,第三方检测监测要求、方案及费用组成,勘察技术要求编制,设备技术要求编制并配合施工、采购等相关招标工作,涉河(湖)范围防洪评价专项报告编制及评审,组织各专项评审会议,办理本工程引起、设计相关的国土、征询、规划放线验线及规划报建,根据工程需要配合购买1:500地形图。
本项目包含的工程的建设方案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如发生变化,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后续调整初步设计工作。设计时间及设计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2.7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277.637065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62.0522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15.584865万元,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2.9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资质条件:
承包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①小点的设计资质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②、③、④小点任一种的勘察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
④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及测绘资质(专业含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勘察、设计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承包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①小点的设计资质且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第②、③、④小点任一种的勘察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
④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及测绘资质(专业含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并为60周岁或以下(至2022年11月,以身份证登记为准)的在职人员。需提供职称证及资格证书及由投标人(主办方)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人(主办方)为其缴纳2022年6月~2022年11月(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注:1、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1.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1.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应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且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3.1.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及《投标人声明》。
3.1.7在本公告发布和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存在因不诚信行为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1.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投诉处理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4.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3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需重新组织招标:
当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3日10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6.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7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6.8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如果各媒体发布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8.其他事项
8.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8.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投标人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8.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7159014
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12号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9.1.1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9.1.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中山一路12号
9.1.3联系人:熊工
9.1.4电话(手机)号码:020-87159014
9.2招标代理机构
9.2.1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2.2邮政编码、地址:510060、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9.2.3联系人:方工
9.2.4电话(手机)号码:020-83546109
9.2.5传真号码:020-83568592
9.2.6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9.3交易服务机构
9.3.1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9.3.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9.3.4网址:http://www.gzzb.gd.cn/http://www.gzzb.gd.cn
9.4招标管理机构
9.4.1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9.4.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402室
9.4.3电话(手机)号码:020-88521061
招标人(盖章):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
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期限
1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
2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
3 广州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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